聯係我們 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政策法規
造價谘詢
  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
  省級規章
  本地文件
招標投標
  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
  省級規章
  本地文件
政府采購
  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
  省級規章
  本地文件
 
  詳細內容
首頁 -> 詳細內容
 

省財政廳省審計廳關於印發《政府采購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13  瀏覽次數:3710  作者:管理員  來源:本站

鄂財采發〔2013〕8號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區、縣(市、區)財政局、審計局、政府采購中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省直各單位:

為加強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進一步規範單一來源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根據財政部第74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現將修正後的《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

2、關於修正《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說明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審計廳   2014年1月8日

湖北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4年1月14日印發



附件1:

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管理及實施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適用本辦法。

單一來源政府采購方式是指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方式。

第三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隻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四條  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包括以下情形:

(一)自然災害;

(二)社會突發事件;

(三)同級或上級人民政府認定為緊急情況的。

第二章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申請與審批

第五條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申請

采購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de)規(gui)定(ding),提(ti)出(chu)擬(ni)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的(de)申(shen)請(qing)。采(cai)購(gou)人(ren)申(shen)請(qing)前(qian),應(ying)對(dui)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擬(ni)選(xuan)擇(ze)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供(gong)應(ying)商(shang)無(wu)異(yi)議(yi)或(huo)供(gong)應(ying)商(shang)提(ti)出(chu)異(yi)議(yi)後(hou),采(cai)購(gou)人(ren)答(da)複(fu)後(hou)供(gong)應(ying)商(shang)未(wei)再(zai)次(ci)提(ti)出(chu)異(yi)議(yi),書(shu)麵(mian)報(bao)政(zheng)府(fu)采(cai)購(gou)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審(shen)核(he)。

采購人申請資料包括: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簡介;

(二)提出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依據的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三)專家論證結果(本款隻針對第三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三款的情形不需論證);

(四)《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告》的複印件。

供應商對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提出質詢的,還應提供對質詢的處理意見及結果。

第六條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專家論證由采購人組織。特殊情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也可直接組織專家論證或者委托第三方組織專家論證。

第七條  專家組應當由三人及以上的單數組成,專家成員應當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采購人不得參與項目論證。

專家成員名單、論證時間、論證地點在專家論證意見公布之前應當保密。

專家論證經費由采購人承擔。

第八條  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行公示製。除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外。

公告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進行符合性審查後,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

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詳見附表):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二)擬選擇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需求的說明;

(三)采購項目預算;

(四)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五)擬成交的價格(包括標的物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中標成交金額);

(六)論證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論證專家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聯係地址、聯係人和聯係方式及公示時間;

(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根據政府采購項目情況認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項。

公示期限。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告期為五個工作日;單一來源采購結果的公告期為七個工作日。

第九條  供(gong)應(ying)商(shang)對(dui)擬(ni)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有(you)異(yi)議(yi)的(de),應(ying)在(zai)公(gong)示(shi)期(qi)內(nei),采(cai)取(qu)實(shi)名(ming)製(zhi)書(shu)麵(mian)形(xing)式(shi)向(xiang)采(cai)購(gou)人(ren)提(ti)出(chu)質(zhi)詢(xun),同(tong)時(shi)將(jiang)質(zhi)詢(xun)文(wen)件(jian)抄(chao)送(song)政(zheng)府(fu)采(cai)購(gou)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

采購人、采(cai)購(gou)代(dai)理(li)機(ji)構(gou)收(shou)到(dao)對(dui)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方(fang)式(shi)公(gong)示(shi)的(de)質(zhi)詢(xun)後(hou),應(ying)當(dang)在(zai)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組(zu)織(zhi)補(bu)充(chong)論(lun)證(zheng),論(lun)證(zheng)後(hou)認(ren)為(wei)質(zhi)詢(xun)成(cheng)立(li)的(de),應(ying)當(dang)依(yi)法(fa)采(cai)取(qu)其(qi)他(ta)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論證後認為質詢不成立的,應當將質詢意見、論證意見與公示情況一並報相關政府采購監管部門。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補充論證的結論告知提出質詢的供應商。

第十條  屬於不可預見的緊急采購,采購人應在采購活動完成後的二個工作日內,對采購項目實施情況及采購結果進行公告。

第十一條  達da到dao公gong開kai招zhao標biao數shu額e標biao準zhun的de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擬ni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的de,或huo因yin其qi他ta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失shi敗bai後hou,需xu變bian更geng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的de,采cai購gou人ren應ying當dang在zai采cai購gou活huo動dong開kai始shi前qian,報bao經jing主zhu管guan預yu算suan單dan位wei同tong意yi後hou,向xiang政zheng府fu采cai購gou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申shen請qing批pi準zhun。

采購人應提交以下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采購項目的基本情況及操作執行情況;

(二)項目預算金額、預算批複文件或者資金來源證明;

(三)申請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及評審專家或專家論證意見;

(四)《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申請表》;

第十二條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審批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對采購人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文件審核後,依據專家論證的意見和公示結果決定是否批複下達《政府采購執行確認書》,或對申請變更采購方式進行審批。

屬(shu)於(yu)集(ji)中(zhong)采(cai)購(gou)目(mu)錄(lu)以(yi)內(nei)的(de)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下(xia)達(da)給(gei)集(ji)中(zhong)采(cai)購(gou)機(ji)構(gou)執(zhi)行(xing)。屬(shu)於(yu)部(bu)門(men)集(ji)中(zhong)采(cai)購(gou)目(mu)錄(lu)以(yi)內(nei)的(de)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下(xia)達(da)給(gei)采(cai)購(gou)人(ren)執(zhi)行(xing)。采(cai)購(gou)人(ren)有(you)條(tiao)件(jian)組(zu)織(zhi)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的(de)按(an)規(gui)定(ding)組(zu)織(zhi)實(shi)施(shi),采(cai)購(gou)人(ren)沒(mei)有(you)條(tiao)件(jian)組(zu)織(zhi)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的(de),委(wei)托(tuo)集(ji)中(zhong)采(cai)購(gou)機(ji)構(gou)或(huo)經(jing)省(sheng)級(ji)以(yi)上(shang)政(zheng)府(fu)采(cai)購(gou)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認(ren)定(ding)的(de)采(cai)購(gou)代(dai)理(li)機(ji)構(gou)代(dai)理(li)采(cai)購(gou)。

在zai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公gong示shi期qi,供gong應ying商shang對dui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方fang式shi有you異yi議yi,各ge方fang又you不bu能neng達da成cheng一yi致zhi意yi見jian的de,政zheng府fu采cai購gou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不bu予yu批pi準zhun采cai用yong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方fang式shi。

第三章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程序

第十三條  采購人申請與公示

(一)采購人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二)采購人按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進行公示。

第十四條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對公示無異議或因其他采購方式失敗後申請變更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下達《政府采購執行確認書》。

第十五條 采購人執行采購項目

(一)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二)chenglicaigouxiaozuhebianzhidanyilaiyuancaigouwenjian。caigourenhuozhecaigoudailijigouyingdangzuzhijuyouxiangguanjingyandezhuanyerenyuanyugongyingshangjinxingtanpan。caigourenhuocaigoudailijigougenjucaigouxuqiu,bianzhidanyilaiyuancaigouwenjian。caigouwenjianzhongyinggaibaokuocaigouxiangmuxuqiu、技術要求、服務要求等。

(三)fachutanpanyaoqinghezuzhicaigoutanpan。caigourenhuocaigoudailijigouxiangdanyilaiyuancaigougongyingshangfachutanpanyaoqing,tigongcaigouwenjian。caigourenhuocaigoudailijigouandanyilaiyuancaigouwenjianyuedingdeshijianhedidianyudanyilaiyuancaigougongyingshangtanpan。

談tan判pan過guo程cheng由you采cai購gou人ren或huo采cai購gou代dai理li機ji構gou指zhi定ding專zhuan人ren負fu責ze記ji錄lu,並bing由you采cai購gou小xiao組zu成cheng員yuan簽qian字zi後hou存cun檔dang備bei查zha。單dan一yi來lai源yuan采cai購gou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根gen據ju談tan判pan記ji錄lu和he談tan判pan結jie果guo編bian寫xie談tan判pan報bao告gao,其qi主zhu要yao內nei容rong包bao括kuo:

1、采購信息和唯一供應商名稱及公示情況說明;

2、談判日期和地點,采購人員名單;

3、供應商提供的采購標的成本、同類項目合同價格、專利專有技術使用等情況說明;

4、合同主要條款及價格商定情況。

(四)確que定ding成cheng交jiao供gong應ying商shang。采cai購gou代dai理li機ji構gou在zai談tan判pan結jie束shu後hou將jiang談tan判pan報bao告gao送song采cai購gou人ren,采cai購gou人ren收shou到dao談tan判pan報bao告gao後hou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內nei根gen據ju談tan判pan結jie果guo確que定ding成cheng交jiao供gong應ying商shang,也ye可ke以yi事shi先xian授shou權quan談tan判pan采cai購gou小xiao組zu直zhi接jie確que定ding成cheng交jiao供gong應ying商shang。

(五)發布采購成交結果公告和發出成交通知書

成交供應商確定後,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指定媒體上,公示采購成交結果並發出成交通知書。

第十六條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合同與驗收

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采購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采購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備案。備案資料包括:單一來源公告、單一來源采購文件、供應商響應文件、合同副本等。

采購人按規定負責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並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一)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

第四章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各當事人職責

第十八條  采購人的職責

(一)申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二)對是否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三)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告》。負責答複供應商對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異議所提出質詢的答複。

(四)自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下達《政府采購執行確認書》的一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同時明確采購負責人及聯係方式。

(五)在簽訂委托協議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書麵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采購項目的技術參數或采購需求。

(六)在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單一來源采購文件》的二個工作日內,對《單一來源采購文件》進行確認。

(七)對已發出的《單一來源采購文件》中的關於技術參數或采購需求需要修改的,應在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的三日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八)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具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與供應商進行談判。

(九)可派兩名紀檢監察人員到單一來源采購談判現場進行監督。

(十)在收到《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的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的意見確定成交供應商及成交價格。

(十一)在收到《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的五個工作日內,沒有書麵回複的,視為確認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的意見,並同意單一來源采購結果。

(十二)不接受《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結果的,應在接到《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後的二個工作日內向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書麵報告其理由與原因。

(十三)組織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履約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  采購代理機構的職責

(一)擬定委托協議書並與采購人簽訂委托協議書,明確采購項目負責人及聯係方式。

(二)在收到采購需求的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單一來源采購文件》的編製,並送采購人確認。

(三)及時向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提供《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四)按《單一來源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談判活動。

(五)按規定組織具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組成采購小組,並負責外地評審專家的接待及保密工作。

(六)負責按《單一來源采購文件》規定接收、保管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文件。

(七)負責單一來源采購談判現場的組織、協調、評審專家的管理工作、保密工作。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的基礎上,商定合理的成交價格。

(八)在單一來源采購活動結束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單一來源采購采購報告》送采購人進行確認。

(九)編寫《單一來源采購成交結果公告》、《成交通知書》,在采購人確認結果後的一個工作日內,發布《單一來源采購成交結果公告》和《成交通知書》。

(十)在《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送達采購人五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沒有書麵回複的,可根據采購小組的意見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

(十一)承擔在采購代理機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發生的專家論證費用、評審費用和其他費用。

(十二)負責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活動中的詢問和質疑的答複。

第二十條  采購小組的職責

(一)按《單一來源采購文件》製定采購方案。采購方案應包括洽談主要內容、成交價格上限、質量最低保證、服務要求、應變措施等,成交價格上限應低於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複的擬成交價格。采購方案在洽談前保密。

(二)負責編寫《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對《單一來源采購談判報告》有(you)異(yi)議(yi)的(de)采(cai)購(gou)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在(zai)談(tan)判(pan)報(bao)告(gao)上(shang)簽(qian)署(shu)不(bu)同(tong)意(yi)見(jian)並(bing)說(shuo)明(ming)理(li)由(you)。采(cai)購(gou)人(ren)員(yuan)拒(ju)絕(jue)在(zai)談(tan)判(pan)報(bao)告(gao)上(shang)簽(qian)字(zi)又(you)不(bu)書(shu)麵(mian)說(shuo)明(ming)其(qi)意(yi)見(jian)和(he)理(li)由(you)的(de),視(shi)為(wei)同(tong)意(yi)談(tan)判(pan)報(bao)告(gao)。

(三)按委托授權約定,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

(四)配合處理單一來源活動的質疑投訴。

第二十一條  論證專家的職責

對采購需求以及供應商的唯一性等進行論證,並對出具的論證結論負責。

第二十二條  供應商的職責

按單一來源采購響應文件和談判時的承諾履約。

第五章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一)負責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審批。在受理采購人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審核或批複。

(二)對單一來源采購信息的管理與監督;

(三)對特殊的、大型的、敏感的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合同進行重點監督;

(四)督促、監督有關當事人依法處理供應商的質詢、詢問和質疑事宜;

(五)對單一來源采購活動進行檢查;

(六)對單一來源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第二十四條  審計機關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對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活動進行重點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在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第六章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預算單位是指負有編製部門預算職責,向同級財政部門申報預算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原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關於實施單一來源政府采購方式的管理規定》(鄂財采發〔2009〕3號文件)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附件:

1、《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告》;

2、《單一來源采購結果公告》。



附表1:

《擬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告》

采購人

 

采購項目名稱

 

預算價

萬元

聯係人

 

聯係方式

 

采購人地址

 

擬選擇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

 

采購項目

具體內容

 

擬選擇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滿足需求的說明

 

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等說明

 

論證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論證專家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擬成交價格

人民幣:                            萬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項

 

 

 

 

 

 

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公告發布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地址:

聯係電話:

附表2:

《單一來源采購結果公告》

采購人

 

采購項目名稱

 

預算價

        萬元

聯係人

 

聯係方式

 

采購人地址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成交供應商名稱

 

成交標的物的名牌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成交價格

單價:        萬元。總價             萬元

采購人員名單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項

 

 

 

 

 

 

 

 

公示期:七個工作日  公告發布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地址:

聯係電話:


附件2:

關於修正《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管理辦法》的說明

省財政廳聯合省審計廳製定的《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采發[2013]8號,簡稱《原辦法》)已於2013年12月11日印發至全省各地財政局、審計局,省直各單位。而財政部第74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於2013年12月25日才印發頒布實施,因《原辦法》關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部分規定內容與財政部第74號令存在一些不一致和衝突。經研究,根據《財政部第74號令》對《原辦法》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正和完善,並將修正和完善後的《新辦法》以財政廳原文號重新印發,原2013年12月11日印發的《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采發[2013]8號)自行失效,以2014年1月14日印發的《關於印發〈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采發[2013]8號)為準。

 

 
 
   
2016-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聯係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區發展大道57-6號 郵編:443005 電話:   傳真:
技術支持:順為網絡  鄂ICP備16016292號-1   鄂公網安備42050202000185號   企業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