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住建委、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市監察局《關於印發〈宜昌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通知》(宜市住建規[2012]1號)精神,市住建委製定了《宜昌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該辦法(試行)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施行期間上級國家機關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
1、宜昌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試行);
2、綜合評估法(一)詳細評審細則;
3、綜合評估法(二)詳細評審細則;
4、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一)詳細評審細則;
5、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二)詳細評審細則。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宜昌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施工招標評標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wei)進(jin)一(yi)步(bu)規(gui)範(fan)本(ben)市(shi)房(fang)屋(wu)建(jian)築(zhu)和(he)市(shi)政(zheng)基(ji)礎(chu)設(she)施(shi)工(gong)程(cheng)施(shi)工(gong)招(zhao)標(biao)評(ping)標(biao)活(huo)動(dong),加(jia)強(qiang)行(xing)業(ye)誠(cheng)信(xin)建(jian)設(she),保(bao)障(zhang)工(gong)程(cheng)質(zhi)量(liang)與(yu)安(an)全(quan),提(ti)高(gao)建(jian)設(she)資(zi)金(jin)投(tou)資(zi)效(xiao)益(yi),根(gen)據(ju)《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區(不含夷陵區,下同)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二)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汙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凡fan按an本ben辦ban法fa實shi施shi建jian設she工gong程cheng招zhao投tou標biao活huo動dong的de,招zhao標biao人ren應ying將jiang信xin用yong信xin息xi作zuo為wei投tou標biao人ren條tiao件jian之zhi一yi,在za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中zhong合he理li設she置zhi投tou標biao人ren信xin用yong等deng級ji要yao求qiu。政zheng府fu投tou資zi和he以yi國guo有you資zi金jin投tou資zi為wei主zhu的de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施shi工gong招zhao標biao應ying選xuan擇ze信xin用yong等deng級ji為weiB級及以上的企業參與投標。
第四條 招標人應根據國家、省、市(shi)或(huo)行(xing)業(ye)建(jian)設(sh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頒(ban)發(fa)的(de)有(you)關(guan)計(ji)價(jia)依(yi)據(ju)和(he)辦(ban)法(fa)等(deng),按(an)設(she)計(ji)施(shi)工(gong)圖(tu)紙(zhi)編(bian)製(zhi)招(zhao)標(biao)控(kong)製(zhi)價(jia)。招(zhao)標(biao)控(kong)製(zhi)價(jia)宜(yi)作(zuo)為(wei)最(zui)高(gao)投(tou)標(biao)限(xian)價(jia)隨(su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公(gong)布(bu)。
第五條 招標人應根據本辦法規定,結合招標工程規模大小、技術複雜程度、施工難易程度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具體評標標準和辦法。其中:
(一)采用綜合評估法的,中標人的投標應當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誠信評價、投標報價、施工方案等綜合評審得分最高。招標人應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在招標文件中合理設置綜合評價標準。
(二)采(cai)用(yong)經(jing)評(ping)審(shen)的(de)合(he)理(li)低(di)價(jia)法(fa)的(de),中(zhong)標(biao)人(ren)的(de)投(tou)標(biao)應(ying)當(dang)滿(man)足(zu)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的(de)實(shi)質(zhi)性(xing)要(yao)求(qiu),並(bing)且(qie)經(jing)評(ping)審(shen)的(de)投(tou)標(biao)價(jia)格(ge)最(zui)低(di),但(dan)投(tou)標(biao)價(jia)格(ge)低(di)於(yu)成(cheng)本(ben)的(de)除(chu)外(wai)。
第六條 評標活動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以“宜昌市建設行業綜合監管係統”中的信息為基礎,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評審程序依序開展評審。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評標準備工作;
(二)投標文件的初步評審;
(三)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審;
(四)推薦中標候選人。
zaipingbiaoguochengzhong,zhaobiaowenjianzaimingdepingbiaobiaozhunhebanfabudesuiyigenggai,zhaobiaowenjianmeiyouguidingdepingbiaobiaozhunhebanfabudezuoweipingbiaodeyiju。fouze,pingbiaojieguowuxiao。
第七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活動的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二章 評標準備
第八條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其中需對施工方案進行詳細評審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可對施工方案和商務標進行分組評審。
第九條 評(ping)標(biao)委(wei)員(yuan)會(hui)成(cheng)員(yuan)在(zai)評(ping)標(biao)前(qian)應(ying)當(dang)了(le)解(jie)招(zhao)標(biao)工(gong)程(cheng)概(gai)況(kuang)及(j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內(nei)容(rong)。招(zhao)標(biao)人(ren)或(huo)其(qi)委(wei)托(tuo)的(de)招(zhao)標(biao)代(dai)理(li)機(ji)構(gou)應(ying)當(dang)向(xiang)評(ping)標(biao)委(wei)員(yuan)會(hui)提(ti)供(gong)評(ping)標(biao)所(suo)需(xu)的(de)重(zhong)要(yao)信(xin)息(xi)和(he)相(xiang)關(guan)數(shu)據(ju)資(zi)料(liao),主(zhu)要(yao)包(bao)括(kuo):
(一)招標文件;
(二)未在開標會上當場拒絕的投標文件;
(三)開標會記錄;
(四)招標控製價(包括編製說明及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施工方案等);
(五)根據本辦法及招標文件規定,製定評審工作所需的各種表格。
第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在不改變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前提下,根據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載明的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內容,對投標文件逐項進行算術錯誤修正、核對、比較、篩選和清查(以下簡稱“清標”)。清標工作一般由評標委員會借助計算機輔助清(評)標係統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工程量清單符合性,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數量;
(二) 不可競爭項目未按招標文件規定計取的,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以及招標人暫列金額、專業工程暫估價、材料暫估價等;
(三) 存在負報價的項目;
(四) 投標報價中存在的算術計算錯誤;
(五) 存在嚴重不平衡報價的項目或存在錯報、漏報、重複報價的項目;
(六) 主要清單項目報價構成中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可行或技術措施項目報價嚴重脫離工程實際的項目;
(七) 清標中發現的其他問題。
第十一條 清標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評標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審核認定後,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製;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七)評標委員會認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第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在清標工作結束後應形成書麵清標報告。清標報告中不得有任何有失公平、公正原則的評判或推測性結論。其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一) 投標報價及其算術性錯誤核查情況;
(二)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核查情況;
(三) 形式評審內容核查情況;
(四) 資格評審資料核查情況;
(五) 響應性評審內容核查情況;
(六) 投標人誠信評價、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核查情況;
(七) 建議質疑問題。
第三章 投標文件初步評審
第十三條 投標文件初步評審包括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澄清說明或補正等。評標委員會應根據“宜昌市建設行業綜合監管係統”中的信息、清qing標biao報bao告gao及ji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等deng依yi序xu開kai展zhan評ping審shen。投tou標biao人ren的de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經jing認ren定ding為wei不bu合he格ge或huo者zhe作zuo廢fei標biao處chu理li的de,其qi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將jiang不bu得de進jin入ru下xia一yi階jie段duan評ping審shen,也ye不bu得de進jin入ru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詳xiang細xi評ping審shen階jie段duan評ping審shen。
第十四條 形式評審是指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送達、密封及簽章等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評審;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原件資料或電子投標文件的,其原件資料或電子投標文件信息是否與投標截止時 “宜昌市建設行業綜合監管係統”中的信息一致。不符合形式評審要求的,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形式評審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投標文件是否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對施工方案(技術標)編製及裝訂有規定的,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二)投標報價電子版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報價紙質版是否蓋有編製單位公章和注冊造價執業人員簽字蓋章;
(三)投標人參加開標會的人員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四)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備案證(招標文件未要求提交的證書除外)是否有效或是否與“宜昌市建設行業綜合監管係統”中的信息一致;
(五)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是否與“宜昌市建設行業綜合監管係統”中的信息一致。
第十五條 采(cai)用(yong)資(zi)格(ge)後(hou)審(shen)的(de)項(xiang)目(mu),資(zi)格(ge)審(shen)查(zha)條(tiao)件(jian)必(bi)須(xu)在(za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中(zhong)作(zuo)出(chu)明(ming)確(que)的(de)規(gui)定(ding)。投(tou)標(biao)人(ren)在(zai)其(qi)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中(zhong)不(bu)能(neng)證(zheng)明(ming)其(qi)具(ju)備(bei)或(huo)達(da)到(dao)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規(gui)定(ding)要(yao)求(qiu)時(shi),其(qi)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作(zuo)廢(fei)標(biao)處(chu)理(li)。資(zi)格(ge)審(shen)查(zha)內(nei)容(rong)一(yi)般(ban)包(bao)括(kuo):
(一)企業資質等級、類別是否符合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規定;
(二)企業信用評價信息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以投標截止時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開的信息為準);
(三)擬派建造師(項目經理)的資格、類別及業績是否符合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規定;
(四)企業類似項目業績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五)企業財務狀況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六)以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投tou標biao的de,聯lian合he體ti各ge成cheng員yuan單dan位wei的de有you關guan條tiao件jian是shi否fou滿man足zu招zhao標biao公gong告gao和he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的de要yao求qiu,聯lian合he體ti各ge方fang是shi否fou簽qian訂ding共gong同tong投tou標biao協xie議yi書shu,共gong同tong投tou標biao協xie議yi書shu中zhong的de各ge方fang責ze任ren是shi否fou明ming確que;
(七)擬用於本招標工程的機械設備是否能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八)擬投入項目管理人員的資格及業績是否符合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規定;
(九)企業未為本次招標工程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谘詢服務,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十)企業與本次招標工程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監理人不為同一個法定代表人;
(十一) 企業與本次招標工程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監理人未相互控股或參股、未相互任職或工作;
(十二) 企業未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十三) chubukekangliwai,jinyinianneiweifashengyinqiyeyuanyinfangqizhongbiaohuobunenganguidingyuzhaobiaorenqiandinghetongyijiyinqiyewunenglilvxinghetong,daozhihetongbeizhongzhideqingxing;
(十四)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在本次投標中是否有弄虛作假等行為。
第十六條 xiangyingxingpingshenshipingbiaoweiyuanhuiduitoubiaowenjianshifoushizhishangxiangyingzhaobiaowenjianyaoqiujinxingpingshen。toubiaowenjianyouxialieqingxingzhiyide,shiweiweinengduizhaobiaowenjianzuochushizhixingxiangying,qitoubiaowenjianzuofeibiaochuli:
(一)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或提供擔保有瑕疵的;
(二)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者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造成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或者導致無法對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評審的;
(三)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工程項目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承諾及經濟處罰措施達不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
(四)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或者對合同中約定的招標人的權利和投標人的義務方麵造成重大限製的;
(五)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及以上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報價有效的;
(六)投標總報價高於招標控製價的;
(七)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工程數量和計量單位進行改動且對計價產生影響的;
(八)投標報價中出現任何費率為負或負報價的;
(九)投標報價中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未按規定標準計取的;
(十)投標報價中材料暫估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標準計取的;
(十一) 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應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算術性錯誤等事項要求投標人做出澄清、說明或補正,但不得向投標人提出帶有暗示性或誘導性的問題或向其明確投標文件中的遺漏和錯誤。
第十八條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以書麵方式,且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範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投標人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在詳細評審時按招標文件規定做出不利於投標人的評審或將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第十九條 投標報價存在算術性錯誤的,除招標文件另有約規定外,一般按下述原則進行修正:
(一)綜合單價與清單工程量的乘積與合價不一致時,以綜合單價為準;
(二)若綜合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應以合價為準,並修改綜合單價;
(三)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中的綜合單價與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綜合單價不一致時,以後者為準,修改前者;
(四)組zu成cheng綜zong合he單dan價jia的de材cai料liao單dan價jia與yu投tou標biao報bao價jia中zhong主zhu要yao材cai料liao價jia格ge表biao中zhong的de材cai料liao單dan價jia不bu一yi致zhi時shi,以yi投tou標biao報bao價jia中zhong主zhu要yao材cai料liao價jia格ge表biao中zhong的de單dan價jia為wei準zhun,並bing修xiu改gai相xiang應ying的de綜zong合he單dan價jia和he合he價jia;
(五)合價、金額累加錯誤時,可進行累加修正;
(六)用數字表示的金額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七)投標報價中存在項目漏報的,則該漏報項目費用視為已分配在其他項目中,不再修改。
第二十條 投標報價按招標文件規定修正、且經投標人確認後方可作為投標文件詳細評審的依據,但不得以修正後的報價改變投標人投標函中標明的投標總價。
ruguotoubiaorenbujieshouxiuzhenghoudebaojiade,qitoubiaowenjianjiangbeijujuebingqieqitoubiaobaozhengjinhuotoubiaobaohanyejiangbeimeishou。ruguoxiuzhenghoudesuanshuxingcuowujueduiwuchaleijichaoguotoubiaozongjia±1%的,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第二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投標報價編製人員就投標文件中所涉及的專業技術和報價編製問題進行答辯,但答辯應采用互不見麵的方式進行。
第二十二條 評ping標biao委wei員yuan會hui應ying根gen據ju清qing標biao報bao告gao按an有you效xiao投tou標biao總zong價jia由you低di到dao高gao的de順shun序xu對dui投tou標biao報bao價jia構gou成cheng進jin行xing合he理li性xing分fen析xi與yu判pan定ding。有you下xia列lie情qing形xing之zhi一yi的de,經jing半ban數shu以yi上shang評ping委wei表biao決jue通tong過guo,視shi為wei不bu合he理li報bao價jia項xiang目mu,在zai詳xiang細xi評ping審shen階jie段duan按an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規gui定ding辦ban法fa進jin行xing量liang化hua評ping審shen:
(一) 構成工程結構實體的主要清單項目報價中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
1、danggongchengliangqingdanjisuanguizejijiliangdanweiyudingegongchengliangjisuanguizejijiliangdanweiwanquanyizhishi,qizonghedanjiagouchengzhongjijiagongchengliangxiaoyugaixiangmuqingdangongchengliangde;
2、人工、機械台班用量未按現行消耗量定額計取或主要材料用量低於該實體項目淨用量的,且不能說明合理理由的;
3、人工工日單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主要材料價格、機械台班價格與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或招標控製價中取定的價格嚴重偏離,且不能說明合理理由的;
5、清qing單dan項xiang目mu報bao價jia構gou成cheng中zhong存cun在zai漏lou報bao或huo增zeng加jia工gong程cheng內nei容rong導dao致zhi其qi綜zong合he單dan價jia嚴yan重zhong偏pian離li隨su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公gong開kai的de招zhao標biao控kong製zhi價jia中zhong載zai明ming的de綜zong合he單dan價jia的de,且qie不bu能neng說shuo明ming合he理li理li由you的de。
(二) 技術措施項目報價中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
1、 投標報價組成中采用的方案與投標文件中采用的施工方案不一致或不可行;
2、 存在嚴重漏報或報價水平嚴重偏離工程實際的;
3、 自行增加措施項目報價且與招標人提供的措施項目清單重複的。
(三) 其他項目報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投標人增加其他項目進行報價的;
2、 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專業工程暫估價、材料暫估價及其配合內容,投標人對總承包服務費進行報價的。
第二十三條 評標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出現異議的,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表決。
除法律、法規、規章及招標文件明確規定的無效標、廢標情形外,評標委員會不得對投標文件作無效標或廢標處理。
第四章 投標文件詳細評審
第二十四條 投標文件詳細評審一般包括施工方案評審、投標人誠信評價、投標報價評審等內容。評標委員會應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詳細評審細則依序進行評審。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應根據招標工程技術複雜程度或施工組織難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施工方案詳細評審內容及評審方法。其中:
(一) 施工方案不予評審的,其施工方案應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二) 采用合格製評審的,若其評審結論為不合格,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三) 采用量化評審的,由評標委員會對其施工方案進行獨立評審並量化評分,其分值計入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誠信評價一般包括企業誠信評價、擬派項目管理人員誠信評價兩部分內容,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合理設置企業信用等級要求或量化評審細則。其中:
(一)設置企業信用等級要求的,其潛在投標人數量必須滿足相關規定要求;
(二)采cai用yong量liang化hua評ping審shen的de,企qi業ye誠cheng信xin評ping價jia得de分fen應ying以yi投tou標biao截jie止zhi時shi市shi建jian設she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公gong開kai的de企qi業ye信xin用yong評ping分fen為wei基ji礎chu進jin行xing評ping審shen,擬ni派pai項xiang目mu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誠cheng信xin評ping價jia應ying根gen據ju投tou標biao截jie止zhi時shi市shi建jian設she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公gong開kai的de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信xin用yong評ping價jia信xin息xi或huo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規gui定ding的de評ping審shen標biao準zhun進jin行xing評ping審shen。
第二十七條 投tou標biao報bao價jia詳xiang細xi評ping審shen中zhong設she有you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的de,招zhao標biao人ren應ying在za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中zhong明ming確que各ge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的de取qu值zhi範fan圍wei及ji確que定ding方fang式shi,但dan不bu得de以yi設she置zhi不bu合he理li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惡e意yi壓ya低di或huo抬tai高gao工gong程cheng造zao價jia。招zhao標biao人ren可ke選xuan擇ze下xia列lie方fang式shi之zhi一yi確que定ding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並bing應ying在zai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中zhong載zai明ming:
(一)招標人提供的價格水平不同的備選方案(不少於3組),在開標現場隨機抽取一組公布後作為評審參數;
(二)招(zhao)標(biao)人(ren)從(cong)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設(she)定(ding)的(de)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中(zhong)選(xuan)擇(ze)其(qi)中(zhong)一(yi)個(ge)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僅(jin)確(que)定(ding)其(qi)抽(chou)取(qu)範(fan)圍(wei),其(qi)餘(yu)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確(que)定(ding)其(qi)取(qu)值(zhi),密(mi)封(feng)送(song)達(da)開(kai)標(biao)現(xian)場(chang)後(hou)當(dang)場(chang)公(gong)布(bu),並(bing)從(cong)當(dang)場(chang)公(gong)布(bu)的(de)評(ping)審(shen)參(can)數(shu)抽(chou)取(qu)範(fan)圍(wei)內(nei)隨(sui)機(ji)抽(chou)取(qu)確(que)定(ding)其(qi)取(qu)值(zhi)。
第二十八條 按本辦法規定,經評標委員會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清單項目(含技術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清單中的項目),根據其清單項目合價占投標總價的權重進行量化扣分。招標人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一)扣分分值計入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
(二)扣分分值累計超過一定幅度範圍時,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第二十九條 投標總價評審應以有效競爭性投標報價中的最低報價為基礎進行評審。有效競爭性報價以公布的招標控製價、有效投標報價及評審參數為基礎,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辦法確定。
第三十條 當施工方案評審、投標人誠信評價、投標報價評審采用量化評審方式時,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載明各評審內容分值及計算方法。其中:
(一)施工方案評審分值權重宜控製在投標文件評細評審總分值的5%~15%範圍內;
(二)投標人誠信評價分值權重一般不超過投標文件評細評審總分值的5%。
第五章 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三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詳細評審後,應向招標人提出書麵評標報告(含書麵清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意見。
第三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根據評標結果的排序,推薦排序在前的一至三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第三十三條 pingbiaoweiyuanhuigenjuguidingfoujuebuhegetoubiaohuozhejiedingweifeibiaohou,yinyouxiaotoubiaobuzusangeershidetoubiaomingxianquefajingzhengde,pingbiaoweiyuanhuikeyifoujuequanbutoubiao。suoyoutoubiaobeifoujuede,zhaobiaorenyifazhongxinzhaobiao。
因為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導致招標失敗的,招標人不對投標人的投標費用進行補償。
第六章 定標
第三十四條 中標候選人的經營、技術、財務狀況、履(lv)約(yue)能(neng)力(li)及(ji)信(xin)用(yong)發(fa)生(sheng)較(jiao)大(da)變(bian)化(hua)或(huo)者(zhe)存(cun)在(zai)違(wei)法(fa)行(xing)為(wei),招(zhao)標(biao)人(ren)認(ren)為(wei)可(ke)能(neng)影(ying)響(xiang)其(qi)履(lv)約(yue)能(neng)力(li)的(de),應(ying)當(dang)在(zai)發(fa)出(chu)中(zhong)標(biao)通(tong)知(zhi)書(shu)前(qian)按(an)照(zhao)招(zhao)標(biao)文(wen)件(jian)規(gui)定(ding)的(de)標(biao)準(zhun)和(he)方(fang)法(fa)審(shen)查(zha)確(que)認(ren)。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在審查確認過程中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依法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
(一)存在弄虛作假以騙取中標的;
(二)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投標參加人員及項目部成員身份經核查為非投標單位人員的;
(四)施工能力不能滿足本工程需要或履行投標承諾的。
第三十六條 招標人應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麵評標報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及審查確認情況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於確定中標人後15日內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麵報告。
第三十七條 shizhufanghechengxiangjianshexingzhengzhuguanbumenshoudaoshumianbaogaohou,zaizhongbiaogongshiqineiweitongzhizhaobiaorenzaizhaobiaotoubiaohuodongzhongyouweifaxingweide,zhaobiaorenkezaizhongbiaogongshiqimanhouxiangzhongbiaorenfachuzhongbiaotongzhishu,tongshijiangzhongbiaojieguotongzhisuoyouweizhongbiaodetoubiaoren。zhongbiaotongzhishujiangchengweishigonghetongdezuchengbufen。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各縣市區(含夷陵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活動,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綜合評估法(一)詳細評審細則(推薦詳細評審細則一)
一、綜合評估法(一)是對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投標人誠信評價、投標報價評審,其施工方案不予評審,按最終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下列招標項目可采用本細則評審:
(一)12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1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二)單體建築麵積10000平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三)大型土石方等采用通用技術施工的專業發包工程。
二、投標人誠信評價(滿分為100分)
誠信評價得分以投標截止時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開的投標人信用評分為基礎計算,以所有投標人中的最高信用評分為評價基準分,其他投標人信用得分按比例進行折算。即:
投標人企業誠信評價得分=投標人信用評分/評價基準分×100
注:當所有投標人信用評分相同時,均按滿分計算。
三、投標報價詳細評審(滿分為100分)
(一)投標報價組成合理性評審
按本辦法規定,經評委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清單項目(含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按其清單項目合價占總造價的權重(該權重一般以招標控製價或所有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所有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基礎計算)進行扣分(總扣分分值不宜超過20分)。招標人任選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扣分分值計入該投標文件評細評審得分;
2、當扣分分值累計超過總扣分分值的40%(不含40%)時,該投標報價視為不合理報價,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當扣分分值累計小於總扣分分值的40%(含40%)時,其投標報價為有效投標報價。
(二)確定有效投標報價
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及施工方案評審、報價合理性評審的投標人報價均為有效投標報價。
(三)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
1、確定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A)。A值確定原則如下:
(1)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值;
(2)當投標人5≤N<7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FS:PAGE]
(3)當投標人7≤N<9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二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4)當投標人9≤N<11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三個最高,二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以此類推。
其中:N為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有效投標人數量。
2、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
B×F%≤有效競爭性報價≤B×H%
其中:B=[(D-D1-D2)×(100-K)%+D1+D2]×C%+A×(1-C%)
D為招標控製價;
D1為招標控製價中暫列金額;
D2為招標控製價中專業工程暫估價;
K為招標控製價下浮係數,取值範圍一般為5~10;
C為招標控製價所占權重,取值範圍一般為50~80;
H值一般為105;
F值為有效競爭報價下浮率,取值範圍一般為60~95。
注:若[(D-D1-D2)×(100-K)%+D1+D2]<B×H%時,則以[(D-D1-D2)×(100-K)%+D1+D2]為有效競爭性報價上限。
K值、C值、F值的取值範圍及確定原則由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項目實際確定,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四)確定評標基準價
以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最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
(五)確定投標報價得分(滿分為100分)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有效投標報價等於評標基準價時,得該項分值的滿分,每高於1%扣1分,扣完為止。即:
投標報價得分=100-(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以外的投標報價按零分計算。
四、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計算
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誠信評價得分×誠信評價權重係數+投標報價評審得分×投標報價權重係數-投標報價組成合理性評審扣分
誠信評價、投標報價得分權重係數應根據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其權重係數之和應為100%。
評審得分均保留兩位小數;報價以萬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然後計算得分。
五、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按投標文件詳細詳審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當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序在前;當得分相同且投標報價相同時,企業誠信得分高的投標人排序在前。
附件3
綜合評估法(二)詳細評審細則(推薦詳細評審細則二)
一、綜合評估法(二)是對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施工方案評審、投標人誠信評價、投標報價評審,按最終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二、施工方案評審(滿分為100分)
(一)評審的主要內容。
1、施工方案內容完整性和編製水平;
2、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3、質量管理體係與措施;
4、安全管理體係與措施;
5、文明施工管理體係與措施;
6、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7、勞動人、材料及機械配備計劃。
招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對評審內容進行細化,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各評審內容及相應分值,滿分為100分。
(二)評審方法
1、量化評審(一般適用於技術複雜或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項目)。評標委員會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工程特點及現場條件,對投標人施工方案獨立進行評審,評委評分高於100分的,其評審結論無效。投標人最終得分為各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的算術平均值。
2、合格製評審(一般適用於具有通用技術或性能標準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委獨立評審得分高於60分(含60分)的,其施工方案為合格;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根據評委獨立評審結論,按半數以上原則確定投標人施工方案最終評審結論是否為合格;最終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其投標文件不得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三、投標人誠信評價
(一)企業誠信評價(滿分為100分)
1、誠信評價得分以投標截止時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開的投標人信用評分為基礎計算。
2、以所有投標人中的最高信用評分為評價基準分,其他投標人信用得分按比例進行折算。即:
投標人企業誠信評價得分=投標人信用評分/評價基準分×100
注:當所有投標人信用評分相同時,均按滿分計算。
(二)擬派項目管理機構誠信評價(滿分為100分)
nipaixiangmuguanlijigouchengxinpingjiashifounarupingshenneirongyouzhaobiaorenzizhuxuanzequeding。ruoquedingpingshenshi,zhaobiaorenyinggenjugongchengshijiduipingshenneirongjinxingxihua,bingzaizhaobiaowenjianzhongzaiminggepingshenneirong、評審標準及相應分值。
1、評價的主要內容
(1)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個人信用或信譽評分;
(2)項目技術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個人信用或信譽評分;
(3)項目管理機構中其他主要人員類似工程業績、個人信用或信譽評分。
2、評價方法
評標委員會應逐項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原件或有效證明原件(證明文件必須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部門出具,出具證明的日期應在招標公告發布開始時間之後)進行核查,否則不予采信。評標委員會應獨立進行評審,評委評分高於100分的,其評審結論無效。投標人最終得分為各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的算術平均值。
四、投標報價詳細評審(滿分為100分)
(一)確定有效投標報價
按本辦法規定經評委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清單項目(含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按其清單項目合價占總造價的權重(該權重應以招標控製價或所有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所有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算)進行扣分(總扣分分值不宜超過20分)。招標人任選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扣分分值計入該投標文件評細評審得分;
2、當扣分分值累計超過總扣分分值的40%(不含40%)時,該投標報價視為不合理報價,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當扣分分值累計小於總扣分分值的40%(含40%)時,其投標報價為有效投標報價。
(二)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
1、確定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A)。A值確定原則如下:
(1)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值;
(2)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其中:N為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有效投標人數量。
2、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
B×F%≤有效競爭性報價≤B×H%
其中:B=[(D-D1-D2)×(100-K)%+D1+D2]×C%+A×(1-C%)
D為招標控製價;
D1為招標控製價中暫列金額;
D2為招標控製價中專業工程暫估價;
K為招標控製價下浮係數,取值範圍一般為5~10;
C為招標控製價所占權重,取值範圍一般為50~80;
H值一般為105;
F值為有效競爭報價下浮率,取值範圍一般為60~95。
注:若[(D-D1-D2)×(100-K)%+D1+D2]<B×H%時,則以[(D-D1-D2)×(100-K)%+D1+D2]為有效競爭性報價上限。
K值、C值、F值的取值範圍及確定原則由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項目實際確定,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四)確定評標基準價
以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最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
(五)確定投標報價得分(滿分為100分)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有效投標報價等於評標基準價時,得該項分值的滿分,每高於1%扣1分,扣完為止。即:
投標報價得分=100-(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以外的投標報價按零分計算。
五、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計算
投標文件詳細評審得分=施工方案評審得分×施工方案權重係數+誠信評價得分×誠信評價權重係數+投標報價評審得分×投標報價權重係數-投標報價組成合理性評審扣分
商務標、誠信評價、投標報價得分權重係數應根據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其三項權重係數之和應為100%。其中誠信評價得分由企業誠信評分和擬派項目管理機構誠信評分兩部分構成,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各部分權重。
評審得分均保留兩位小數;報價以萬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然後計算得分。
六、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按投標文件詳細詳審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當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序在前;當得分相同且投標報價相同時,企業誠信得分高的投標人排序在前。
附件4
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一)詳細評審細則(推薦詳細評審細則三)
一、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一)僅對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其施工方案不予評審,但其有效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評價等級必須為A級(應在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中載明),按其投標總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下列招標項目可采用本細則評審:
(一)12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1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二)單體建築麵積10000平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三)大型土石方等采用通用技術施工的專業發包工程。
二、投標報價組成合理性評審
按本辦法規定經評委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清單項目(含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按其清單項目合價占總造價的權重(該權重應以招標控製價或所有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所有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算)進行扣分(總扣分分值不宜超過20分),當扣分分值累計超過總扣分分值的40%(不含40%)時,該投標報價視為不合理報價,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三、投標報價詳細評審
(一)確定有效報價
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及合理性評審後的投標報價均為有效報價。
(二)確定合理報價評審範圍
1、確定修正後的有效報價算術平均值(A)。A值確定原則如下:
(1)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值;
(2)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其中:N為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有效投標人數量。
2、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
投標報價低於B×H%時為有效競爭性報價,否則作廢標處理。
其中:B=[(D-D1-D2)×(100-K)%+D1+D2]×C%+A×(1-C%)
D為招標控製價;
D1為招標控製價中暫列金額;
D2為招標控製價中專業工程暫估價;
K為招標控製價下浮係數,取值範圍一般為5~10;
C為招標控製價所占權重,取值範圍一般為50~80;
H值一般為105;
注:若[(D-D1-D2)×(100-K)%+D1+D2]<B×H%時,則以[(D-D1-D2)×(100-K)%+D1+D2]為有效競爭性報價上限。
K值、C值的取值範圍及確定原則由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項目實際確定,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四、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ping標biao委wei員yuan會hui從cong經jing評ping審shen為wei有you效xiao競jing爭zheng性xing報bao價jia的de投tou標biao人ren中zhong,根gen據ju後hou的de投tou標biao總zong價jia由you低di到dao高gao的de順shun序xu推tui薦jian中zhong標biao候hou選xuan人ren。當dang投tou標biao報bao價jia相xiang同tong時shi,企qi業ye誠cheng信xin得de分fen高gao的de投tou標biao人ren排pai序xu在zai前qian。
附件5:
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二)詳細評審細則(推薦詳細評審細則四)
一、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二)對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施工方案評審、投標報價評審,根據投標人誠信評價情況對其投標報價得分進行修正後按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二、施工方案評審(滿分為100分,是否納入詳細評審內容由招標人自主確定。)
(一)評審的主要內容
1、施工方案內容完整性和編製水平;
2、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3、質量管理體係與措施;
4、安全管理體係與措施;
5、文明施工管理體係與措施;
6、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7、勞動人、材料及機械配備計劃。
招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對評審內容進行細化,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各評審內容及相應分值。
(二)評審方法
評委獨立評審得分高於60分(含60分)的,其施工方案為合格;低於60分的為不合格。根據評委獨立評審結論,按半數以上原則確定投標人施工方案最終評審結論是否為合格;最終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其投標文件不得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三、投標報價組成合理性評審
按本辦法規定經評委判定為不合理報價的清單項目(含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按其清單項目合價占總造價的權重(該權重應以招標控製價或所有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所有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計算)進行扣分(總扣分分值不宜超過20分),當扣分分值累計超過總扣分分值的40%(不含40%)時,該投標報價視為不合理報價,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四、投標報價詳細評審
(一)確定有效報價
對通過投標文件初步評審及合理性評審的投標總價均為有效報價。
(二)確定合理報價評審範圍
1、確定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A)。A值確定原則如下:
(1)當投標人N<5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值;
(2)當投標人5≤N<7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3)當投標人7≤N<9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二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
(4)當投標人9≤N<11家時,則投標人的有效報價去掉三個最高,二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值,以此類推。
其中:N為進入本評審環節的有效投標人數量。
2、確定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
投標報價低於B×H%時為有效競爭性報價,否則作廢標處理。
其中:B=[(D-D1-D2)×(100-K)%+D1+D2]×C%+A×(1-C%)
D為招標控製價;
D1為招標控製價中暫列金額;
D2為招標控製價中專業工程暫估價;
K為招標控製價下浮係數,取值範圍一般為5~10;
C為招標控製價所占權重,取值範圍一般為50~80;
H值一般為105;
注:若[(D-D1-D2)×(100-K)%+D1+D2]<B×H%時,則以[(D-D1-D2)×(100-K)%+D1+D2]為有效競爭性報價上限。
K值、C值的取值範圍及確定原則由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項目實際確定,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三)確定評標基準價
以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最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
(四)確定投標報價得分(滿分為100分)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內的投標報價等於評標基準價時,得該項分值的滿分,每高於1%扣1分,扣完為止。
投標報價得分=100-(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有效競爭性報價範圍以外的投標報價按零分計算。
(五)按投標人誠信評價對投標報價得分進行修正(總扣分值5分)
yitoubiaojiezhishishijianshexingzhengzhuguanbumengongkaidetoubiaorenxinyongpingfenweiyiju,yisuoyouyouxiaotoubiaorenzhongdezuigaoxinyongpingfenweipingjiajizhunfen,qitatoubiaorenanbilizhesuanhouyuyikoufen,duitoubiaorenbaojiapingshendefenjinxingxiuzheng。ji:
投標報價評審最終得分=投標人報價評審得分+(投標人信用評分-評價基準分)/評價基準分×5分
五、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人投標報價評審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當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序在前;當得分相同且投標報價相同時,企業誠信得分高的投標人排序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