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黃柏河流域磷礦廢水提標處理工藝及措施研究采購項目
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根據湖北省宜昌市財政局宜采計備[2017]XM0651號(hao)計(ji)劃(hua)備(bei)案(an)表(biao)的(de)要(yao)求(qiu),湖(hu)北(bei)正(zheng)天(tian)工(gong)程(cheng)谘(zi)詢(xu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受(shou)宜(yi)昌(chang)市(shi)水(shui)利(li)水(shui)電(dian)局(ju)的(de)委(wei)托(tuo),擬(ni)就(jiu)宜(yi)昌(chang)市(shi)黃(huang)柏(bai)河(he)流(liu)域(yu)磷(lin)礦(kuang)廢(fei)水(shui)提(ti)標(biao)處(chu)理(li)工(gong)藝(yi)及(ji)措(cuo)施(shi)研(yan)究(jiu)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競(jing)爭(zheng)性(xing)磋(cuo)商(shang)采(cai)購(gou),現(xian)邀(yao)請(qing)合(he)格(ge)的(de)供(gong)應(ying)商(shang)前(qian)來(lai)磋(cuo)商(shang)。
一、采購項目編號:正天采字[2017]36號
二、采購項目名稱:宜昌市黃柏河流域磷礦廢水提標處理工藝及措施研究采購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人民幣35萬元
四、采購內容:
1、采購內容:黃柏河流域磷礦廢水提標處理工藝及措施研究服務。
五、 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4、采購項目的特殊條件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類環境工程(水汙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六、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發放時間和地點:
1、 發放時間: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北京時間);
2、發放地點:磋商供應商憑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在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七樓7008室)領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八、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送達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4月17日14時30分(注:14時開始受理磋商響應文件)。
2、磋商響應文件送達地點:
請將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到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七樓7011室。
逾(yu)期(qi)送(song)達(da)響(xiang)應(ying)文(wen)件(jian)的(de),將(jiang)不(bu)予(yu)受(shou)理(li)。響(xiang)應(ying)文(wen)件(jian)遞(di)交(jiao)截(jie)止(zhi)時(shi)間(jian)是(shi)否(fou)有(you)變(bian)化(hua),請(qing)關(guan)注(zhu)本(ben)次(ci)采(cai)購(gou)過(guo)程(cheng)中(zhong)發(fa)布(bu)的(de)變(bian)更(geng)公(gong)告(gao)或(huo)澄(cheng)清(qing)修(xiu)改(gai)文(wen)件(jian)中(zhong)的(de)相(xiang)關(guan)信(xin)息(xi)。
九、磋商時間及地點
1、磋商時間:2017年4月17日14時30分。
2、磋商地點: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七樓7011室。
十、聯係方式
采購人:宜昌市水利水電局
聯係人:程誠
聯係電話:
地 址:宜昌市發展大道60號中灌溉中心1108室
采購代理機構: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聯係人:李露
聯係電話:
地 址: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七樓
日 期: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