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宜昌市體育中心體育公園項目施工(A區)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2(2)商務標評分因素中“企業信用”的評分標準修改為“投標人的施工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誠信專項總分分值以投標截止時‘誠信專欄’中公布的施工類企業誠信專項總分分值為準,當80≤投標人的誠信專項總分分值<95得1分;95≤投標人的誠信專項總分分值<110得2分;投標人的誠信專項總分分值≥110得3分;誠信專項總分分值在80分以下不得分。”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本澄清與修改公告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與修改公告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與修改公告為準。
招標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聯係人:唐成
聯係電話:
聯係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號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聯係人:周舟
聯係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B座六樓6003室
日期: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