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新建宜昌市西陵區西壩中小學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一、刪除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前附表2.2.2(1)“技術評審”的“造價控製措施”的評分項;技術評審的分值對應修改為40分。
二、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前附表2.2.2(2)“綜合評審”的“投標人設計業績”修改為“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牽頭人)近五年(從投標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來承擔過(在建或已完成)單項合同金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的EPC工程總承包的設計業績,每有一個業績得3分,最多得6分。(考核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上(shang)傳(chuan)合(he)同(tong)的(de)原(yuan)件(jian)彩(cai)色(se)掃(sao)描(miao)件(jian)以(yi)供(gong)核(he)查(zha),若(ruo)上(shang)傳(chuan)的(de)以(yi)上(shang)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不(bu)能(neng)完(wan)全(quan)反(fan)映(ying)上(shang)述(shu)考(kao)核(he)內(nei)容(rong)的(de),還(hai)應(ying)上(shang)傳(chuan)其(qi)他(ta)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的(de)原(yuan)件(jian)彩(cai)色(se)掃(sao)描(miao)件(jian)進(jin)行(xing)補(bu)充(chong),否(fou)則(ze)評(ping)委(wei)不(bu)予(yu)采(cai)信(xin))”
三、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前附表2.2.2(2)“綜合評審”的“各專業的設計負責人”修改為“1、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造價專業的設計負責人具備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每人加1分,最多得5分。(同一人有多個職稱證書的不累計加分,上傳職稱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造價專業的設計負責人具備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且承諾能派駐施工現場進行造價控製得2分,否則不得分。(上傳證書和承諾函原件彩色掃描件) 說明:還應上傳各專業的設計負責人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之間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電子章的參保單位繳費信息證明的原件彩色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聯合體投標時,指牽頭人)或其分公司,否則相應人員的評分項不得分。”綜合評審的分值對應修改為20分。
四、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章部分專用條款14.2.1“履約保函”修改為“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的格式、金額和時間:合同簽訂後15日內,支付第一筆進度款前,以發包人初步設計概算中建築安裝工程費為基準,按建安工程費×折扣率後金額的5%提供履約擔保,可采用現金保證金、或由支行或以上級別的商業銀行(或股份製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或保險公司出具的履約保證保險合同(保險單)、或工程擔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中任意一種信用保證形式繳納。”
五、本(ben)項(xiang)目(mu)的(de)圖(tu)紙(zhi)以(yi)本(ben)次(ci)答(da)疑(yi)時(shi)發(fa)放(fang)的(de)為(wei)準(zhun),請(qing)各(ge)投(tou)標(biao)人(ren)及(ji)時(shi)登(deng)錄(lu)宜(yi)昌(chang)公(gong)共(gong)資(zi)源(yuan)交(jiao)易(yi)信(xin)息(xi)網(wang)下(xia)載(zai)答(da)疑(yi)文(wen)件(jian),並(b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本(ben)次(ci)答(da)疑(yi)文(wen)件(jian)編(bian)製(zhi)投(tou)標(biao)文(wen)件(jian)。
本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與修改文件為準。
招標人:宜昌開元置業有限公司
聯係人: 王卉
聯係電話:
聯係地址:宜昌市西陵區北門外正街15號碧水蘭庭5號樓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聯係人:劉超
聯係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宜昌高新區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B座六樓6003室
日 期: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