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宜昌市靈寶村接線道路市政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第三部分“專用條款(施工部分)”的第14.5條質量保證金14.5.2修改為“發包人在質量缺陷責任期滿且審計結束後28天內向承包人退還質保金(無息)。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6天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不予答複,經催告後14天內仍不予答複,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二、本項目最高限價:投標人在《開標一覽表》的“投標報價”中填寫的設計費不得高於100萬元(設計費的最高限價金額包含課題研究費,其中課題研究費不得高於50萬元),建安工程費不得高於26476948.32元,否則作廢標處理。
三、“招標工程量參考清單”已在本次答疑文件中提供,請各投標人及時登錄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答疑文件,並嚴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編製投標文件。
本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與修改文件為準。
招標人:宜昌市城建項目管理中心
聯係人:周毅
聯係電話: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93號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聯係人:劉超
聯係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宜昌市發展大道57-6號(三峽雲計算大廈產業大樓)六樓6003室
日 期: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