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宜昌市花溪路(峽州大道—宜巴高速)市政工程-花溪路北段一期工程(合益路-小鴉路及小鴉路互通工程)檢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第2次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問:因湖北省企保全國統籌信息係統調整,2022年社保年度全市繳費基數標準尚未發布,無法查詢2022年7月以後社保,故無法提供2022年5月-7月社保證明材料。
答:yinjinqishebaoxitongtiaozheng,bufenqianzaitoubiaorenwufatijiaoshebaozhengmingcailiao。zhenduiciqingkuang,xianjiangyuanzhaobiaowenjianzhongzhaobiaogonggaohezigeshenzhazhongyaoqiutigongderenyuanshebaozhengmingcailiaogengzhengweitigongyixiarenyiyizhongzhengmingcailiao:
(一)須同時上傳社保繳納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或不能正常提交社保證明材料的佐證資料(如相關政府部門發布的公告等)彩色掃描件及項目管理人員在職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需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承諾內容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內容:1、投標人承諾擬派項目管理人員為本單位在職人員;2、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致,否則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弄虛作假違法行為法律後果;
(二)提供2022年5月以來任意連續三個月由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和電子章的參保單位繳費信息證明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分公司繳納有效)。
本澄清與修改公告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與修改公告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與修改公告為準。
招標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正天工程谘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18日